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公司-公司注销社保如何转灵活就业?

发布时间:2024-01-19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司注销社保如何转灵活就业?
  2. 原公司注销,人员划转,新公司按照什么期限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3. 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1、公司注销社保如何转灵活就业?

职工社保转灵活就业需要的手续是带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部门办理即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本人离职以后,不打算重新再找工作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的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本人户籍和以前缴纳社保的单位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的,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但需要分别到当地社保局和医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的变更,办理时需要带上本人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同时还需要到银行去开户,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将代扣代缴协议交给社保部门,整个变更手续才算完成,这样每月只需要在代扣代缴的银行账户存足足够的资金,就可以按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用。

办理是到县(市)社保服务大厅的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失业金时,工作人员就告诉你如何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续社保了。每月或每一个季度,携带社保卡,到指定的银行去把钱打到社保卡账户上,社保局就收到,通过手机云短信回执已收到。下一步象电费一样容易!

可以。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参保,社保的报销比例大些,可选择社保,居民医保就退保,不再参保了。这样就可以转成社保了。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加的,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参加两份或两份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低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并入缴费基数高的个人账户中。

公司注销社保,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去人社局办理社保的减员手续,若不办理减员,公司必须给交社保,对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后,若想转灵活就业,拿着合同去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及申请,社保部门根据提供的手续,为当事人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就等待社保部门通知办理灵活就业了。

2、原公司注销,人员划转,新公司按照什么期限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是仅仅是人员的划转还是工作场地换到B公司了? 如果是B公司接手A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A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A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B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B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的工龄合并至B公司。当然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在新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原A公司的多少工作年限合并至B公司。如果是A公司关闭,人员转移到B公司,换了地方到B公司工作,那么属于A公司符合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A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A公司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是否和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A公司的工龄因为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再并入B公司的工作年限。

3、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1、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新公司注册后,劳动者被重新录用的,应依法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重新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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