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工资结算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裁员工资结算变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司裁员工资结算变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公司名称变更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公司名称的变更,意味着在以前公司工作的连续性中断,等于公司一次性全体裁员,劳动合同也要重新签订。员工应得到经济补偿。补偿应按N十1的标准进行。N是公司就职年数,一年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没有企业变更名称职工没有赔偿。公司厂名更换的,并不影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继续有效。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裁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在更换了法人代表之后裁员可否获得赔偿?
用人单位以变更法人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裁员工资结算变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裁员工资结算变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